可这句话落到罗勇耳朵里,只当是吹牛。
他自己是一村之长,家里也算过得去,
但在村里,一月顶天吃个一两回荤腥就不错了。
哪有人天天吃肉的?
他立马板起脸:“別哄我了!你家啥底细我不知道?別撑面子装阔气。行了,这次我特意给你背了四十斤玉米面来,拿回去贴补著吃。”
说著,解开肩上鼓囊囊的蛇皮袋口,
那沉甸甸的样子,一看就是实打实的口粮。
王怀海心头猛地一热。
其实他冰箱里冻著上百斤猪肉,海鲜乾货堆成山,这点粗粮对他来说早就不稀罕了。
但这份心意不一样——
那是罗叔一脚泥一身汗,走了几十里山路给背来的。
这是情分,是惦记,是打小看著他长大的那份真心。
这一份恩,得记一辈子。
將来一定加倍还。
王怀海接过袋子,声音有点发紧:“走,罗叔,咱进屋坐,別在外头站著说话。”
说完不由分说,拉著罗勇就往屋里带。
刚走到门口,罗勇猛地站住了。
屋里景象让他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头顶掛著会发光的大水晶灯,地上亮得反光,像是铺了镜面;
一台24寸大彩电摆在柜子上,比戏院放电影的屏幕差不了多少;
一张又宽又软的沙发,看著就能陷进去睡一觉;
更离谱的是,墙角还立著一部鲜红的电话机,红得晃眼。
他愣在门口,低头看看自己那双满是泥浆的旧解放鞋,脚趾还破了个洞。
脚动都不敢动,生怕一步踩下去把这乾净地面给毁了。
王怀海见状,伸手一把拽他进来:“怕啥!踩脏了擦唄,咱家又不是庙!”
罗勇慌得直摆手:“別別別!我就站门口说两句得了!我这鞋太埋汰,糟蹋你屋子多不好……”
王怀海二话不说,硬把他按在沙发上,转身去倒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