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季平信,金胜觉得有点好笑。
明明都已经知道了,这些东西都是偽造的,连证人都是花钱雇的,还能说的如此抑扬顿挫、言之凿凿,果然是专业的检察官。
还好自己也练过。
否则笑场那就太尷尬了。
只不过这第三份口供,应该是真的。
按照自己的猜想,凶手正是利用叶小婉的职业特质,提出高额的线人费,引她上鉤。
金胜正是基於此,把一些关键点给串联了起来。
有些细节方面的东西才能解释通。
主审法官听完季平信的发言后,转头看向了金胜这一边。
“辩护人,你可以就公诉方目前所出具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
“好的”
金胜答应后,就看向了季平信。
都已经排练过了,熟的很。
“公诉方,第一份证人证言,根本就毫无说服力。”
“首先,这位叫藺志强的证人,他说匕首是从十元店里买的,怎么证明?”
“收据、付款凭证、或者其它佐证有没有。”
“我怎么知道,他是不是收了別人给的好处才出来作证。”
“连放在治安局的证据都能被造假,那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另外他的身份不是当地的原住民吗?这件案子发生在拆迁范围內,可以说离他家也非常近。”
“那他也应该挺著急的吧!”
“毕竟案子一天没有判决,拆迁就无法动工,事关利益啊!”
金胜说完著这一点,合议庭其中一个法官微不可察的点了一下头。
这是认可自己的说法。
这时候,金胜朝著季平信问道:“公诉方,请问你坐过魔都的计程车吗?”
“没有”
“那我给你普及一个知识吧!”
金胜拿出一张稿纸念道:“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
“而魔都的计程车,不管是现金还是电子支付车款,不管你要还是不要,只要计费器归復,就会自动列印发票。”
“上面会包含上车时间和到达时间、里程数、车辆等信息。”
“计程车內部会有监控录像,同时也会安装gps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