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楠呼噜呼噜风卷残云,几分钟干掉一碗面条,摸着肚子挺起身子:
“活过来了。话说你今晚到底去哪了。”
沈伶舟给她打了很长一串。
大概意思是说自己因为酒吧音乐声振聋发聩,去卫生间洗把脸,就遇到了楚聿。
当然,他隐瞒了一进门就被楚聿强吻这件事。
萧楠伸出手指摇了摇:
“振聋发聩一词不是这么用的,它其实是比喻唤醒糊涂麻木的人,你可以说声音震耳欲聋……”
忽然意识到什么,挠挠头:
“抱歉,我没有嘲笑你的意思,我学中文的,有时候会有点职业病……好为人师。”
沈伶舟扬起唇角,眉眼弯成了月牙。
他当然不会介意,反而很感谢萧楠为他纠正错误,记住了,以后不会再错,也就不会因为用错词遭到别人嘲笑。
他打字道:
【如果你愿意,以后也多教教我吧。】
萧楠伸出大拇指:“包我身上。”
*
次日,沈伶舟照例在萧楠风风火火的“这次早八真要迟到了”中醒了过来。
身着高领修身毛衣长裙的女孩戴着大大的圆形耳环,一边扎头发一边狂奔,跑得整个走廊咚咚响。
沈伶舟趴在窗台上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嘴角噙着浅浅笑意。
这是他从未感受过的氛围,虽然很吵,却处处透着一种青春洋溢的生机勃勃。
真好呀。
沈伶舟洗漱完吃完早餐,打算继续出门碰碰运气。
昨晚他研究过,如果是聋哑人,可以注册一个外卖骑手,并且有人建议说特殊群体可以多跑跑大学城一代,因为眼神清澈但愚蠢的大学生们是包容度最高的群体,大部分也很有礼貌,给他们送餐比较不会受委屈。
但他不会骑电瓶车,如果真要送外卖,还得买一辆电瓶车,就算是二手也要大几百,暂时不是他能负担得起的。
就在沈伶舟纠结着要不要出出血买一辆电瓶车时,手机响了。
他第一反应,迅速拿过手机站起身。
马上又慢慢坐回去。
发信人是楚聿,只有简单一句:
【肩膀疼,过来。】
沈伶舟现在住的地方在郊区,走了几百米又转了两趟车,一个半小时后,临近中午,终于抵达楚聿家。
“你父母呢?”“没有那种东西。”
楚聿家的门虚掩着,似乎是在暗示沈伶舟来了自己进来就行。
沈伶舟还是按了门铃,等了近十分钟也没等到回应。
他又敲敲门,还是无人应答。
思忖再三,他小心翼翼推门进了屋。
房子很大,一眼望不到头,和昨天来时没什么变化的大厅,就连鞋子的位置也不曾发生改变。
沈伶舟东张西望着,站在玄关处敲了敲壁柜提醒房子主人他的到来。
家里好似没人一样,始终无人回应。
沈伶舟猜测着楚聿是不是临时有事出门,便礼貌地站在玄关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