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豪走的时候表情很落寞。
他感觉现在的江湖,已经不是自己熟悉的那样。
以前他跟小马混江湖的时候,大多都是用手枪之类的武器。
然后与敌人近距离枪战、各种贴身廝杀。
似乎那样才显出英雄本色。
结果现在这个年轻人,又是枪又是炮,还表示三个人就能干掉高英培一伙人。
果然,时代变了。
已经不適合自己这样的人。
宋子豪一走,陈非就把那些武器收起来。
因为那些只是给宋子豪看的而已,並非真的摆在这里。
……
启德机场,抵达大厅门外。
几个鬼佬拖著行李箱走出来,清一色的深色西装,身材魁梧,走路带风。
为首那人四十来岁,金髮梳得油亮,戴一副雷朋墨镜,嘴里叼著雪茄。
旁边一名清洁工打扮的男子,假装在拖地,实则暗中四处观察。
等那几个鬼佬走近,他微微抬头,目光从几人的脸上扫过,记下人数和体貌特徵。
等那些鬼佬走远,他就蹲下身,装著从垃圾桶里拿东西的样子,偷偷拿出对讲机。
低声道:“黄sir,確认,这伙鬼佬就是美国来的野狼帮,一共五个,为首那个金髮的就是理察,绰號白手套。”
外面马路边停著的一辆丰田麵包车里,黄sir放下望远镜,拿起对讲机。
“果然是这个臭名昭著的傢伙,你小心点,千万別让人发现。”
“明白。”
黄sir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上头说有美国黑帮入境,至於这帮人要干什么、跟谁接头,他暂时还不知道。
这也正是他要做的工作,弄清楚这伙鬼佬的目的是什么。
几名鬼佬走到路边。
两辆车驶来,停在他们前面。
首车下来一个鬼佬青年,他上前和理察热情拥抱,笑著用英语说道:“大哥,欢迎来到香港。”
“科尔,我的兄弟,见到你真高兴!”理察拍了拍他的肩膀,又道:“希望你没有迷失在香港这座美丽的远东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