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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再去dg市(第1页)

第四十一章

再去dg

儿子周志远两岁的时候,周景熙决定再去dg。

这个决定他想了很久。从志远出生那天起,他就在想。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他都在算一笔帐——家里的开销,越来越大。志远要喝奶粉,一个月好几罐,一罐几十块。志远要穿衣服,孩子长得快,三个月就小了,要买新的。志远要打疫苗,一针几十块,隔几个月就要打一次。还有家里的日常开销,米、面、油、盐、菜、肉,哪一样不要钱?父亲的老寒腿要吃药,母亲的腰不好也要花钱。盖房子借的债还有一半没还,每个月都要还利息。这些钱从哪里来?种地?种地一年到头挣不了几个钱。养鸡?养鸡挣的钱只够买盐。他必须出去打工,必须去挣钱,必须撑起这个家。

小燕知道他的心思。那天晚上,他们躺在床上,志远睡在中间,呼吸细细的,像一只小猫。小燕翻了个身,面对著他,月光从窗户的缝隙里照进来,落在她的脸上。

“你是不是想出去了?”她问。

周景熙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家里开销大,光靠种地不行。我得出去挣钱。”

小燕没有说话。她伸出手,摸了摸志远的头髮。志远的头髮很软,很细,像春天的草。她摸得很轻,怕弄醒他。周景熙看著她,心里很难受。她跟著他,从湖南到海南,从海南回湖南,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累。现在,他又要走了,把她一个人丟在家里,带著孩子,照顾老人。

“小燕,我……”

“我知道。”她打断了他,“你去吧。家里有我,你放心。”

他想说对不起,想说谢谢,想说我会回来的,我会挣很多钱回来,让你过好日子。但他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知道,这些话太轻了,轻得像一片羽毛,压不住她心里的重量。他只是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粗糙,有茧子,有裂口,是在海南割橡胶时留下的。他握著她的手,握了很久。

走的那天,天还没亮。他怕吵醒志远,没有开灯,摸黑收拾好行李。一个旧帆布包,几件换洗的衣服,一个本子,一支笔。他把本子和笔塞在背包最底层,那是他最重要的东西。小燕也起来了,她给他做了一碗麵,臥了两个鸡蛋。他坐在灶台前,低著头吃麵。面很烫,他吃得很慢。小燕站在旁边,看著他吃,不说话。

“志远醒了,你跟他说,爸爸去挣钱了,回来给他买糖吃。”他说。

“嗯。”

他吃完面,站起来,背上背包。小燕送他到门口。晨光里,她的身影很小,很瘦,头髮有些乱,眼睛有些红。他看著她,想说点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来。他转过身,走了。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她还站在门口,看著他。他朝她挥了挥手,她也朝他挥了挥手。然后他转过身,再也没有回头。

从石桥村到dg,要先坐汽车到镇上,再从镇上到县城,从县城到市里,从市里到dg。转几次车,顛簸一整天。他坐在长途汽车上,靠著窗户,看著窗外的风景。稻田、山丘、村庄、小镇,一幕一幕地往后退,像一部倒著放的电影。他想起十年前,他第一次去广东的时候,也是这样的路,也是这样的车,也是这样的心情。那时候他十八岁,口袋里只有几十块钱,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活下去。现在他三十多岁了,口袋里有一些钱,心里有很多念头。他要挣钱,要还债,要养家,要让儿子过好日子。他还要写,要写那些在海南的日子,要写那些在橡胶林里的日子,要写那些凌晨三点的黑暗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要把那些故事写出来,写成文章,投给报社,发表,出书,当作家。这个梦,他没有忘。

到了dg,已经是晚上了。他从汽车站出来,站在广场上,看著这座陌生的城市。高楼,霓虹灯,车流,人流,嘈杂的声音,刺鼻的气味。这是东莞,他来过,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从zs市过来,在一家加油站找到过活。现在他又来了,又要从零开始。

他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旅馆住下,十块钱一晚。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床和一个床头柜,墙壁上刷著灰漆,窗户上糊著报纸。他把背包放在床上,躺下来。床很硬,枕头有股霉味,但他不在乎。他太累了,累得骨头都散了架。他闭上眼睛,很快就睡著了。

第二天一早,他就出去找工作了。他先去了以前干过的那家加油站,在城郊,很远,坐公交车要一个小时。到了才发现,加油站已经拆了,变成了一片工地。他又去了附近的几家加油站,一家一家地问。有的不要人,有的要本地户口,有的要担保人。问了一天,没有一家要他。他不气馁,第二天继续找。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跑遍了半个城市,终於在一家小加油站找到了活。加油员,一个月六百块,包住不包吃。六百块,不多,但够用了。他可以在dg站住脚了,可以挣钱了,可以往家里寄钱了。

加油站的活不轻鬆。两班倒,白班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夜班从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他上的是夜班,因为夜班有夜班补贴,一个月多五十块。五十块,够给志远买一罐奶粉了。夜班很难熬。从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十二个小时,站在加油机旁边,给来来往往的车辆加油。困了,就掐自己一下,或者去洗把脸。饿了,就啃一口馒头,就著咸菜。夜里车少的时候,他可以坐在加油机旁边打个盹,但不能睡死,有车来了要马上起来。

加油站的同事大多是本地人,说粤语,他听不懂。他们也不怎么跟他说话,看他是个外地来的,又是个加油的,懒得搭理。他不在乎,他来这里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交朋友。但有些人不是懒得搭理他,是故意欺负他。有一个叫阿强的本地人,跟他一个班,总是把最累的活推给他。搬货、扫地、擦玻璃,都是他干。阿强坐在旁边抽菸,玩手机,什么都不干。他没有说什么,干了就干了,累一点没关係,只要不扣钱就行。

发工资的那天,他去了邮局,给家里匯了五百块。匯款单上写著“刘小燕收”,他在附言栏里写了几个字:“我很好,不用担心。志远乖不乖?想他了。”写完这几个字,他的鼻子有些酸。他想起志远的小脸,想起他笑的样子,想起他叫他“爸爸”的声音。志远还不会叫爸爸,只会叫“妈”,叫得很清楚,一声一声的,像小猫叫。他想听他叫爸爸,想听他叫“爸爸,抱抱”。他想著想著,眼泪就流了下来。他赶紧擦了擦,怕別人看见。

晚上,他回到宿舍。宿舍在加油站后面的一排平房里,六个人一间,上下铺。他住在上铺,铺位很小,翻个身都困难。他爬上铺,从枕头底下摸出那个本子,翻开新的一页,拿起笔,写道:

“2005年秋,dg。我在加油站上班,夜班,一个月六百块。活不重,就是熬人。夜里困了,就掐自己一下。想志远了,不知道他会叫爸爸了没有。想小燕了,不知道她一个人在家累不累。想爸妈了,不知道他们的身体好不好。我想回家,但不能回。我要挣钱,要还债,要养家。等挣够了钱,就回去,再也不出来了。志远,爸爸想你。你要乖,要听妈妈的话。爸爸很快就回去了。”

写完之后,他把本子合上,塞回枕头底下。他躺下来,闭上眼睛,听著窗外的虫鸣声。虫鸣声唧唧唧的,一阵一阵的,像一首催眠曲。他慢慢地,慢慢地,沉入了睡眠。

在梦里,他回到了石桥村。志远在院子里跑,追著一只小鸡。小鸡跑得很快,志远跑得很慢,追不上,急得哭。他走过去,把志远抱起来,说:“不哭,爸爸帮你追。”志远不哭了,抱著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肩膀上。他拍著志远的背,说:“志远,爸爸回来了。”志远没有说话,只是抱得更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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