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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2();催收的人不是普通人。
三个平头,黑夹克,说韩语,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砸得实。
走在最前面那个,把一沓文件翻开,拍在朴社长面前。
“债权转让协议,您看一下。”
朴社长低头,看到第一页的签名。
金老板的名字。
旁边,盖着另一个章。
际华文化传媒集团。
朴社长的手搭在桌沿上,指头在抖。
“这不可能。”
催收的人把协议翻到第七条,用手指点了点。
“根据原始质押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提前还款,不设宽限期。”
又翻了一页。
“本金两千万美元,加利息,加违约金,合计两千六百四十万。二十四小时内结清。”
朴社长没说话。
三个记者的相机,快门没停过。
催收的人把文件留在桌上,转身走了。
门没关。
走廊里的脚步声渐远。
日本记者举着录音笔,问了句。
“朴社长,请问这笔债务和Actoz目前的诉讼有关系吗?”
朴社长没回答。
采访结束了。
当天晚上,首尔。
朴社长打了三十七个电话。
银行——拒绝。
同行——拒绝。
亲戚——拒绝。
Actoz的股价已经跌到三千八百韩元,市值缩水百分之七十。没有人愿意往这个坑里扔钱。
二十四小时。
过了。
十月四号,上午。
首尔地方法院,强制执行庭。
朴社长质押的百分之三十Actoz股份,依据韩国商事仲裁委员会的裁定,强制交割。
受让方:磐石资本(开曼群岛)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际华文化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