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在拥有著完整神志、思维的情况下,憎恶牛逼了,不再听从罗斯的了。
只想战斗爽,只想干浩克。
为此,它选择在闹市宣战。
……
纽约市,又日常出现了超级灾害。
在大家已经习惯了超级英雄、超级恶棍,穿著奇装异服,在街头斗殴,打成一片时。
一个不穿衣服的来了。
那是一个快四米高的怪物,它有著黄褐色的皮肤,双眸阴翳如毒蛇,身上坑坑洼洼像蛤蟆,棘背、头部、四肢,都生有尖骨刺,繚乱如狱。
它看起来像是某种湿皮肤的水生生物。
但此刻。
纽约,却因它而燃烧。
“轰——”
像是金刚,它从地上投掷巨石,於是天空中,直升机、战斗机,一架一架的坠落,点燃大地。
冲天的烈光,宛若火山爆发。
浓郁的黑烟,像是一支支大棒,疯狂捶打著人的呼吸道、肺部,敲得他们咳嗽、吐血。
那怪物像是把城市当成了跳水的板,所过之处,顛顛倒倒,千疮百孔,震感强烈。
烈火与鲜血,为它披上红裳,尖叫与哭泣,让它狞笑不止。
——仿佛这里不是纽约市中心,而是地狱。
而它,是地狱的领主。
“发呀的哄!发呀的哄!”
难得的,联邦大兵出现在战场。
ta们涂著口红,踩著高跟,扭著腰肢,嘴里喊著开火,身形却在不断后退。
少数几个英勇的,反倒显得扎眼。
“打完这一仗,我就回去娶玛丽!”一名勇者道。
“军需官呢?军需官呢!我要物资!”
另一名勇者在咆哮。
“不是已经装满子弹了吗?”
“我要的是叶子!”
“……那来不及了,军需官嗑晕过去了!”
“啊啊啊啊!別小瞧我们,用艾德曼合金一样的意志,顶住叶の诱惑,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