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还算收敛,只要求女真提供中下户的未嫁女子伴宿,不碰已婚妇人与贵族女子。
到了中后期,不仅派来的银牌天使络绎不绝,还都仗着国势强盛,个个肆无忌惮。
不论成婚与否,不分平民贵族,甚至不管男女,连部落酋长的家人都难逃毒手。
某种程度上,比阿美大兵还离谱。
阿美大兵在外作恶,虽靠着治外法权逍遥法外,回国也多是轻罚了事,但此类行为本身终归是违法的。
但女真未婚平民女子伴宿辽国使者,是辽国默许的陋规,更是女真要尽到的义务。
使者强占已婚女子、贵族女眷,即便不合律法,也有契丹官方兜底包庇,无人追责,比明文合法还要嚣张蛮横。
假如有使者辱了女真酋长的家人,引得部族愤而反叛,辽国也不会处罚作恶的使者,反而会认定女真藐视大辽、心存反骨,当即发兵镇压,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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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在古代是一个中性偏褒的词。
书面含义是:珍奇美丽的花。
可以用来形容,杰出的人或事物。
在现代,则多是贬义。
多形容行为怪异、不合常理的人和事。
辽国有一项褒义向的奇葩政策。
利不得过本。
比如借一百,不论约定的利息几何,不论借了多久,利息都不能超过一百。
这项制度,有些朝代也有。
但辽国不一样。
超出本金的利息,直接收归官有。
这并不是说超出的利息,就一定要交给官府,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借了一百,放贷人要一百三的利息,你已经给了,官府就会找放贷人追回超出的三十,并对他论罪处罚。
第二种:他要,你不给,只肯给合法的一百,就可以直接去官府。
官府会判你还一百利息,超出的三十收归官府,但因为你没给过放贷人,官府也不会找你要这三十。
他要是私下还敢问你要,就相当于抢官府的钱,那就是另一条重罪了。
之所以说他奇葩,就在于它直接调动了官府的积极性。
其他朝代也处罚放高利贷的,超出法定利息的部分也会作废,但官府本身没什么动力去管。
但在辽国,你多收三十贯,就等于抢了官府三十贯。
敢抢官府的钱,官府不得跟你玩命?
然而,事物都有两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