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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向聪明的读者介绍几位新朋友顺带讲述与他们有关的属于本传记的几件趣事(第3页)

她从通往后门的小路进感化院,用钥匙轻轻敲了敲一间囚室的门,然后侧耳倾听。屋里没有动静,她咳嗽一声,又听了一会儿,还是没人应声。于是她开口了。

“诺利[3],亲爱的?”南希轻声呼唤道,“诺利?”

里边只有一个可怜的赤脚囚徒,他是因吹笛子被抓起来的。因他危害社会,罪证确凿,范恩先生恰如其分地判他在感化院里关一个月,还中肯而风趣地指出,既然他的气力多得用不完,不如就去踩踏车吧,那比吹奏乐器更有益。那人正为自己的笛子被没收了给郡里用而悲伤不已,所以没有搭话。于是,南希又来到下一间囚室前,敲了敲门。

“什么事!”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说。

“有没有一个小孩关在这儿?”南希先抽泣了一会儿才问。

“没有,”那声音答道,“但愿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那是个六十五岁的流浪汉,他被关进这里是因为没吹笛子。换句话说,因为他在街上行乞,不劳而获。再下一间囚室里关着另一个人,他被关进这里是因为无照叫卖白铁炖锅。换句话说,他没有不劳而获,只是没把印花税务局放在眼里。

但是,这两个囚犯都没听过奥利弗这个名字,也不知道他的情况,于是南希径直朝那个穿条纹背心、性情率直的警察走去。她凄凄惨惨地痛哭哀号,向警察索要自己亲爱的弟弟,同时灵活高效地运用了大门钥匙和小篮子,显得越发楚楚可怜。

“我这里没有你的弟弟,亲爱的。”老头儿说。

“他到哪儿去啦?”南希发疯似的尖叫道。

“哎呀,一位绅士把他带走了。”警察答道。

“哪位绅士?噢,我的天!哪位绅士呀?”南希嚷道。

针对这语无伦次的问题,老人告诉寻弟心切的姐姐,奥利弗昏倒在公堂后,有人证明东西是在逃的另一个孩子偷的,于是他被无罪释放,原告就把昏迷的奥利弗带回自己的住所去了。至于原告的住所,他只知道在彭顿维尔一带,因为他听原告在给车夫指路时提到了那个地名。

这个痛不欲生的年轻女子将信将疑、踉踉跄跄地朝大门走去,然后一改蹒跚的步态,拔足飞奔,沿着一条她能想象出的最曲折、最复杂的路线,回到老犹太的住处。

一听完南希深入虎穴的情况报告,比尔·赛克斯先生立刻唤起白狗,戴上帽子,匆匆离去,没有浪费一点时间跟大家说早安之类的客套话。

“我们必须搞清楚他在什么地方,我的乖乖们。我们一定要找到他。”老犹太万分激动地说,“查理,你什么也不用干,只管到处溜达,搞到一点他的消息再回来。南希,我的乖乖,我非找到他不可。我信任你,我的乖乖。对你和逮不着,我什么都放心!等着,等着,”老犹太颤颤巍巍地打开一个抽屉,接着说,“这些钱给你们,我的乖乖们。我今晚就要把这个摊子收了。你们知道上哪儿去找我!这里一刻也不能待了。马上走,我的乖乖们!”

说着,他就把他们推出了屋,小心翼翼地上了两道锁,又上了闩,然后从地板下取出无意中让奥利弗见过的那个盒子,手忙脚乱地把金表和珠宝塞进自己怀里。

正当他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忽然有人敲门,把他吓了一大跳。

“谁啊?”他尖叫道。

“是我!”逮不着的声音从钥匙孔里传来。

“还有什么事!”老犹太不耐烦地嚷道。

“南希问,要不要把他拐到另一个巢穴去?”逮不着问。

“没错,”老犹太答道,“不管她在哪儿逮住他。找到他,把他找出来,就这么简单!接下来做什么我知道。别担心。”

那孩子嘟囔说知道了,然后匆匆下来,追他的同伴去了。

“他现在还没招供,”老犹太一边忙着转移财宝,一边自言自语道,“如果他想把我们的秘密泄露给新朋友,我们还来得及堵上他的嘴。”

[1] 新河公司(TheNewRiverpany)是伦敦的一家重要自来水供应商。从17世纪起,新河公司便通过明渠与木制管道将干净水源输送给伦敦的付费居民。

[2] 比尔是威廉的昵称。

[3] 奥利弗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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